三、检查督导方式
检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询问、查看的方式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督导。
四、工作时间安排与组织
(一)6月25日前省鉴定站组织宣贯工作方案,准备检查记录表格等资料。
(二)6月26日-7月15日,省鉴定站分组负责、市鉴定站配合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三)7月20日各检查组汇报检查情况,提交检查报告,省鉴定站根据检查情况,编写检查报告。7月底前向省农机局提交检查督导报告。
(四)8月底前,企业报整改结果。
五、分组情况
本次检查督导的生产企业重点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四川、重庆、山东、河南、陕西和山西等省市,检查人员分组如下:
(一)北京、天津、河北组
组长:山西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一人
组员:大同市鉴定站一人
(二)四川、重庆组
组长:山西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一人
组员:长治、朔州市鉴定站各一人
(三)山东一组
组长:山西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一人
组员:晋中、忻州市鉴定站各一人
(四)山东二组
组长:山西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一人
组员:吕梁、阳泉市鉴定站各一名干部
(五)江苏、上海组
组长:山西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一人
组员:临汾、太原市鉴定站各一人
(六)山西、陕西、河南组
组长:山西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一人
组员:运城市、晋城市鉴定站一人
六、工作要求
(一)补贴机具生产企业质量检查要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农业机械使用者、生产者、销售者和社会的监督。
(二)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质量检查从事有偿活动,不得擅自透露质量检查相关信息。
(三)按省农机局要求的检查数量和时间进度完成相应任务。
七、省鉴定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海林 李秀山
联系电话:0351-6261353
传 真:0351-6261322
电子邮箱: ywbzhl@sina.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千峰北路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