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 市民政局组织有关人员赴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各级民政部门制定冬春临时救济工作方案。
8.1.3 根据各县(市、区)的申请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分配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下拨,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灾民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
8.1.4 向社会通报各地救灾款下拨进度,确保救济资金及时发放到户。
8.1.5 通过开展社会捐助、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问题。
8.1.6 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等部门落实以工代赈政策、灾款减免,粮食部门确保粮食供应。
8.2 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由县(区)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8.2.1 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县级民政部门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市民政局在灾情稳定后10日内将全市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情况报省民政厅,附分县灾情数据统计表。
8.2.2 开展灾情评估。重大灾害发生后,市民政局组织有关人员赴灾区开展灾情评估,全面核查灾情。
8.2.3 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全市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8.2.4 根据县(区)政府向市政府的申请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分配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下拨,专项用于各地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8.2.5 市民政局定期通报各地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适时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
8.2.6 民政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简化手续,减免税费,平抑物价。
8.2.7 卫生部门做好灾后疾病预防和疫情监测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实施饮水和食品卫生监督,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8.2.8 发展改革、经贸、教育、财政、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广播电视等部门以及电力、通信等企业做好救灾资金、物资安排,组织做好灾区学校、卫生院等公益设施及水利、电力、交通、通信、供排水、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保险机构做好理赔资金准备和理赔工作。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灾情预警:指根据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等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作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奖惩和法律责任
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人事局和市民政局联合表彰;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3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民政局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市民政局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市政府。各县(区)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辖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民政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9.5 预案的实施或生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南昌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昌市地震应急预案》、《南昌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南昌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南昌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
10.2 各种规范文本
南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启动审批表
灾害发生地: 灾害种类: 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基本灾情:
1.受灾人口 人,其中因灾死亡 人,转移安置 人
2.倒塌房屋 万间,严重损坏房屋 万间
3.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启动响应建议:
建议启动 级应急响应
市减灾办审核:
市减灾办主任批示:
市减灾委秘书长批示:
市减灾委领导批示:
灾情信息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南昌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年 月 日
主要内容:1.灾害发生的种类、时间、地点。2.基本灾情,重点包括受灾人口数量、倒塌房屋数量、经济损失等。3.灾区党委、政府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4.市减灾委采取的救助应急措施。5.当前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
报:余欣荣书记、胡宪市长、雷武江副书记、赵东亮常务副市长、蔡社保常委、卢晓健副市长、杨人平常委、周关常委、董化杰副市长、戴和旺副主任、罗慧芬副市长、黄春平副市长、刘建洋副市长、曾光辉副市长、郭曙秘书长、王肇赣部长、程一征副主任。
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应急办、市委农工部、市人大农委、市政协科委、人资环委、市政府办公厅农业处及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共印 份
南昌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新闻发布审批表
发布时间:
发布类型:(召开新闻发布会或仅向媒体提供新闻通稿)
媒体范围:
主要内容:
(附新闻通稿)
市减灾办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