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和监测情报及有关资料,对洪涝、干旱、冻害、台风、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提出防御对策与建议;开展大气环境预报、人工影响天气、气象遥感探测技术、农业气象技术服务等各种应用技术咨询及专项气象技术服务工作。
市水利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对所辖防洪排涝工程的调度和安全运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和水毁防洪排涝工程及水土保持设施的修复,参加水旱灾情调查、核实、评估工作
市农业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结合农业实际提供防灾减灾对策与建议,组织全市农业抗旱、排涝、防洪以及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警和防治,及时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和拦舍的消毒及有关科普宣传工作。
市科技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防灾减灾科学研究课题的立项与鉴定;协同组织全市科技力量对重大减灾技术难题进行攻关研究。
市国土资源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拟定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规、规章;组织编制和实施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与沉降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动态监测、预报、评价、治理。
市环保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和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负责实施保护和改善环境工程;负责提供全市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等有关资料;做好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工作。
市地震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同组织抗震救灾指挥调度;负责地震监测、灾害情报收集与评估,为政府提供防御对策和建议;负责地震行业管理,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并具体组织编制和实施市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和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组织参加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地震科学和减轻地震灾害的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工作。
市林业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防沙治沙;负责全市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鼠害等林业自然灾害的防治减灾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市公安消防支队: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消防监督检查以及扑救火灾与社会救援,做好消防科普宣传工作。
市卫生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指挥、组织、协调重大灾害性事件伤员救护工作、重大疫情的紧急处置和灾后防病工作。
市建委: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减灾工程的设计和建设,负责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移民建镇工作。
市信息化办公室: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组织协调公共网、广电网和其它专用网防灾减灾信息的传递和互联互通的管理工作。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联络并争取国外境外华侨华人及政府团体对我市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的捐赠工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与国外减灾机构的外事联系,办理国际减灾交流与合作的有关事宜。
市广播电视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组织广播、电视部门做好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播放减灾公益性广告,宣传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在灾害紧急发生时,及时插播防灾紧急公告。
市经贸委: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配合有关部门协调企业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市外经贸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联络并争取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物资捐赠和援助,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市统计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为市减灾委员会收集灾情损失情况、提供其他统计信息;承办市减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统计工作任务。
市交通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减灾工作期间的公路、水运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实施车辆、船舶的征集和调配,并负责减灾物资的紧急运输。
市教育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减灾知识教育活动,协助在大中专院校开展安全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协助组织院校从事减灾方面的专家学者开展减灾活动。
南昌警备区: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在市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组织、调配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工作。
市公安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在重大减灾活动和自然灾害期间的现场安全警戒、交通秩序维护以及社会秩序的维护工作。
市社科联: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减灾科学研究和调研工作,有针对性提出减灾对策和建议。
市科协: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减灾科技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提供城市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和抢险救灾预案;根据政府的号令发布防灾警报,利用人防指挥通信设施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保障,组织城市人防专业队伍参加抢险救灾;重点抓好学生在灾害中自救互救技能的教育工作,以及相关知识的科学普及工作。
市武警支队:负责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看守所等重要目标的警戒;与南昌警备区共同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受灾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中国电信南昌分公司: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通信营运部门应将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作为第一要务,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协同配合、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保障预案和技术保障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可能恢复正常通信,首先保证救灾指挥通讯网络畅通。当固定语音网络不能提供正常服务时,可转换到其它无线通信网络如移动网络,小灵通网络和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建立立体的、多屋面的、覆盖市、县(区)、乡(镇)三级的救灾通信网络。采取通信应急措施,准备一定数量的通信电台,移动车载等无线通信设施,以保证灾时、灾后的通信联络畅通。
南昌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向国际、国内外呼吁请求援助,组织全市、国内外减灾救助,组织和指导全市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国内外对我市捐款捐物的接收和分发工作。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当发生重大灾情时,应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成立抗灾救灾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灾害救助工作,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视情设在重点涉灾部门。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市减灾委主任或副主任委派。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各小组通常由以下单位人员组成:
(1)灾情收集评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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