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昌市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9〕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昌市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南昌市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会议精神,按照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根据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安排,现就南昌市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坚持安全为先、预防为主、完善机制、依法监管、服务发展的原则,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狠抓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落实,建立标本兼治的科学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力量,开展整治,着力解决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
1、对食品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查处:(1)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2)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3)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的行为;(4)无证无照、超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食品的行为;(5)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贸委、市农业局、市药监局
完成时间:全年
2、开展“健康餐桌促进行动”。以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为重点,开展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卫生保障工作和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