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调研督查的通知
(沪安委办〔2009〕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市安委会委员单位,有关控股(集团)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5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和全面推进本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市安委会办公室拟在6-7月份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督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查的目的
通过督查和调研督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全面了解本市各区县、行业(领域)“三项行动”的部署落实和推进情况,重点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各部门围绕“安全生产月”和“迎世博、保安全”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监管措施,确保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全面、深入的开展。
二、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方案制定情况。是否有组织和制度保障等。
(二)贯彻推进情况。是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是否开展了督查和检查工作等。
(三)“三项行动”开展情况。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执法(8类行为),治理(10项重点内容),宣传教育活动(8个主要方面)。(详见附件)
(四)本行业(领域)“迎世博、保安全”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有治理计划和相关的细化监管措施等。
(五)对区县政府的督查拟结合上半年工作考评一同进行。
(六)下一步推进的具体措施。
三、督查安排
(一)市政府分管市领导带队督查(6月份)
“安全生产月”期间,拟由市政府各分管市领导带队对各自分管的部门或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
市建设交通委、市教委、市国资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质量技监局、市消防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公安交警总队、市民防办等部门牵头制定督查组织方案,专报提请分管市领导带队开展督查工作,并负责督查的组织、安排和新闻报道工作。督查组织方案及督查情况抄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三项行动”相关职能部门的调研检查工作(6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