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江苏省省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
2. 江苏省省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专项引导资金项目汇总表
附件1:
江苏省省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
市(县)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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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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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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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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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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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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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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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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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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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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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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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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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入国家计划或省计划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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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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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备案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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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环评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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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投资(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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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项目贷款额或技术设备购置(兼并重组)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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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或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完成投资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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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或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实际贷款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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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或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项目贷款付息额或技术设备购置(兼并重组)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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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计新增销售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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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预计新增利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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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预计新增税收(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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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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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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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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