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筑一体化并网发电工程。
到2011年建成建筑一体化并网发电示范工程10兆瓦,其中,2010年建成5兆瓦,2011年建成5兆瓦。分布在无锡(5兆瓦)、南通(3兆瓦)、泰州(2兆瓦)等市,主要由尚德、强生等企业投资建设。
(三)地面并网电站示范工程。
优先选择沿海滩涂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建设带有跟踪系统的地面并网电站工程,支持有关企业在连云港、盐城和句容规划建设地面电站。到2011年,建成地面并网电站示范工程130兆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新能源暨光伏产业推进协调小组,建立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协调小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农林厅、环保厅、海洋渔业局、物价局和省电力公司等为成员单位,研究确定全省光伏发展重大战略问题和主要任务,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具体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政策扶持。
在争取和落实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同时,将政府扶持和市场调节有机结合,通过向省级电网企业服务范围内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征收一定比例的电价附加,建立省光伏发电扶持专项资金,发挥政策激励作用。相对于国家财政补助资金主要对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给予补贴,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光伏并网发电电价补贴,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目标电价与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差额。具体依据省物价局核定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目标,确定分年度补贴额度。2009、2010和2011年地面并网电站目标电价(含税)分别为2.15元/千瓦时、1.7元/千瓦时和1.4元/千瓦时,屋顶和建筑一体化并网电站将根据与建筑结合特点、产品技术先进性等分类确定。
同时,积极争取免征增值税和出口关税退税等扶持政策,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分摊统收统支的政策。运用风险投资、金融信贷、吸引外资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建立光伏发电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
(三)加强竞争优势。
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带动整个光伏产业的发展,提升竞争力,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培育壮大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主业突出、竞争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光伏发电和光伏产品制造骨干企业。经过3年努力,使无锡尚德成为年销售收入过500亿的国际化企业,江苏新能源公司等一批企业成为著名品牌、有影响力的专业设计、建设和投资运营的骨干企业,南京中电、常州天合、苏州阿特斯、南通林洋、常州亿晶等10多家企业成为年销售收入过百亿、在国内有竞争优势的骨干企业。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为契机,促进光伏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注重发展与光伏发电产业配套的服务业和相关产业,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和发展水平,拓展产业集聚空间,形成有江苏特色的光伏产业链及衍生的光伏产品生产与检测设备、原辅材料制造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