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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8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制订的《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加快推进光伏发电既是发展和利用新能源的重要抓手,也是落实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的重要着力点。最近,李克强副总理主持召开新能源与节能减排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制订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开展项目推广示范;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实施意见》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建筑一体化(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给予投资补贴等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光伏发电企业竞争力,促进光伏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推进我省光伏发电提出如下意见。
  一、光伏发电基本情况
  (一)资源概况。
  我省土地资源相对紧缺,但利用城市建筑物发展光伏发电的潜力较大。一是光照资源较丰富。我省平均年日照数为1400小时-3000小时,太阳能资源年理论储量每平方米1130-1530千瓦时,每年每平方米地表吸收的太阳能相当于140-190公斤标准煤热量,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开发利用前景较为广阔。二是有一定的土地资源。沿海及苏北地区有大面积滩涂资源和一定面积不适合农作物、树木生长的山坡荒地,适合发展地面光伏发电项目。三是屋顶及建筑物资源较大。我省城市建筑屋顶面积为2.363亿平方米,加上农村屋顶面积,按照20%的屋顶面积可用于光伏发电,2008年我省总计可用于光伏发电的屋顶面积达1.39亿平方米。此外,全省建筑物的南立面墙近6亿平方米可建光伏建筑一体化电站。
  (二)发展现状。
  目前,我省企业已在国内建设光伏电站12个,容量2.856兆瓦;正在推进示范(试验)电站项目5个,容量4兆瓦。电站的形式有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三种,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起步在国内较早。常州天合先后承建了我国第一座太阳能光电样板房、西藏40座独立光伏电站和江苏第一座10千瓦光伏电站--天合太阳能屋顶电站,为我省光伏发电积累了一定的技术经验,较好发挥了带动示范效应,推动了全省光伏企业、电力设计单位、电力投资运营商加快开展规模化光伏发电。二是形成了一批实力较强的光伏电站建设企业。目前,我省已有一批在国内较有影响的光伏电站建设单位,包括无锡尚德、常州天合、江苏新能源、江苏林洋、南通强生、中环工程、江苏百世德等,这批企业参与了省内和上海、浙江、北京等地的电站工程,能够承建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等形式的光伏电站。三是建成了一批在国内有影响的光伏发电项目。由无锡尚德研发并安装在北京奥运会主体育场鸟巢建筑上的1兆瓦光伏电站,成为奥运会工程的亮点,是世界上最大的单体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电站。江苏新能源正在淮安建设的1.5兆瓦电站,也是国内比较大的屋顶电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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