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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濮政办〔2009〕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濮阳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濮阳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
(市商务局 二○○九年五月)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汽车消费现已进入快速成长期,二手车交易量也同步日趋加大。止2008年底,我市共有二手车流通企业6家,其中交易市场4家,二手车经销企业2家。市场经营面积 4.1万平方米,全市二手车交易量为9356辆,年交易额36508万元。二手车有其特殊的经济、社会和法律属性,其流通企业能否有效规范运行,关系到市场秩序、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多方面。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二手车流通管理,促进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第2号令)和二手车交易规范(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2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濮阳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豫鲁冀流通中心”的战略目标,立足发展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交易、活跃流通”的原则,调整完善布局结构,优化交易环境,加强规范管理,提高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构筑与濮阳流通中心地位相适应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体系,以促进本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向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布局合理。根据本市目前二手车市场设置现状,确定二手车市场发展总体目标,对本市二手车市场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调整完善。新建二手车市场在市场选址、功能设计上要与城市建设发展整体规划和商业发展规划相一致。
  2.有序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汽车保有量增长、二手车消费需求和现有二手车市场的交易能力,按照本市二手车市场发展布局规划的要求,规范有序地设置发展本市二手车市场。
  3.规范管理。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共同加强对本市二手车市场的管理,规范二手车市场的交易流程,规范二手车市场经营管理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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