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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9)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有关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改革企业相关招用工制度,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力度;
  (7)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8)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重点时段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贯穿各地、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1.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办发〔2009〕32号和豫政办〔2009〕71号文件要求和本方案部署,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要于5月20日前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至9月)。

  1.针对石油天然气开采、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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