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09〕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濮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濮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71号)有关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濮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相玲(副市长、市政府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楚振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
李光耀(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市企业服务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化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房产局、市供销社、濮阳黄河河务局、市商务局、市烟草局、市气象局、市农机局、汤台铁路有限公司和濮阳供电公司等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