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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委关于印发市经委系统二○○九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形式和要求
  (一)学习的形式。市经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学习形式主要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辅导学习和以处室为单位组织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学习。各区县(市)经济部门要结合本《实施意见》的精神和本地法制部门的要求,以及本部门的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学习宣传活动。市经委所属各行业协会和有关社会组织除参加市经委机关的集中辅导学习外,要根据本行业的实际,做好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学习的时间。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法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市经委和直属单位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其中集中辅导学习不少于16小时(举办3次辅导报告会,每次时间为4小时,1次法律知识考试),自学时间不少于24小时。各区县(市)经济部门要根据本地法制部门的要求,确定学习时间。
  (三)学习的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的重要意义。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是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提高经委系统各单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为企业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经委系统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二是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学以致用,要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并努力在实践中加以巩固和提高。三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开展好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各项学习制度,积极组织参加各种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加强对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各级领导依法执政的能力。

  市经委2009年普法教育学习(活动)计划表

月份

学习(活动)形式

学习内容

学习时间

负责处室

1

自学

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第四章

2小时

各处室

2

自学

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第五章

2小时

各处室

3

自学

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第六章

2小时

各处室

4

专题辅导

市经委系统“转危为机、服务企业”法律知识讲座

4小时

法规处

4

自学

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第七章

2小时

各处室

5

自学

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第八章

2小时

各处室

6

自学

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第九章

2小时

各处室

6

专题辅导

内容另定

4小时

法规处

6

企业法律咨询活动

节约能源法和节能周宣传活动

一周

法规处

7

自学

节约能源法

2小时

各处室

8

自学

环境保护法

2小时

各处室

8

专题辅导

内容另定

4小时

法规处

9

自学

安全生产法

2小时

各处室

10

自学

就业促进法

2小时

各处室

11

自学

专利法

2小时

各处室

11

专题辅导

内容另定

4小时

法规处

12

自学

专利法

2小时

各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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