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决定(2009)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决定
(濮政〔2009〕24号)


  2008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创新争先,全面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整体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在全省、全国劳动保障领域创造出多项领先成果和先进经验,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通报表彰。希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推进和发展我市劳动保障事业作出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努力工作,干事创业,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和谐濮阳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