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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给凉山州公安局“11.19”专案组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给凉山州公安局“11.19”专案组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凉府发〔2009〕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2008年,州公安局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部署,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紧紧围绕“破大案、抓毒枭、打团伙、摧网络”的工作主线,大力实施毒品大要案侦破攻坚战,全面提高禁毒集中侦破打击实效,禁毒缉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11.19”专案组在案件侦破工作中,领导亲临一线,缜密分析,周密部署,科学指挥,果断决策;参战干警不畏艰险,英勇顽强,耐心细致,斗智斗勇,巧妙运用科技侦察手段,采取正确破案方案,成功侦破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1.19”特大运贩毒案目标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缴获毒品海洛因34.4公斤,取得了我州建州以来公安机关破获最大一起贩毒案的可喜成绩。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经州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州公安局侦破“11.19”特大贩毒案专案组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专案组干警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为禁毒工作再立新功。各级公安机关、全体公安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作风,继续加大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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