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州国土资源局牵头)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严格农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并做好安置补偿工作,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全力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和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做好我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五、着力推进改革开放,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一)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州国资委牵头,州发改委、州经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规划建设局、州法制办、州公安局、州人事局、州卫生局、州物价局、州国税局、州政务服务中心等负责)
加快国企改革步伐,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妥善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加强国资监管体系建设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认真实施好增值税转型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行代建制,建立投资项目后评价、重点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资源市场整治,进一步完善资源开发机制,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完善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探索电网建设、电力落地、消纳平台以及使用补偿新机制。扎实推进西昌、会理、会东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事制度、医疗卫生等改革。
(二)提高开放合作水平。(州商务局牵头,州发改委等负责)
抓住全省“突出南向”的开放机遇,加强与西南各省以及周边地区的合作,主动对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抓住东部地区调整经济结构、转移部分产业的重大机遇,大力推进资源招商、园区招商、企业招商,突出产业链招商,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优化招商环境,增强招商实效。力争引进州外到位资金106亿元,增长10%。
(三)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州经委牵头,州商务局、州统计局等负责)
坚持“非禁即入”,落实各种优惠政策,积极营造重商、护商、安商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打造服务平台,消除体制障碍,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加大重点民营企业培育力度,推动企业向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生产转变。
六、着力推进社会全面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公平化
(一)优先发展教育。(州教育局牵头,州财政局、州规划建设局、州人事局、州编办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