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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09年农民增收工作的意见

  充分挖掘农民财产性收入潜力,积极探索和研究扶持性政策,拓宽农民财产性增收渠道,增加农民财产积累。
  (一)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助农增收。
  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扎实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制定推进森林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政策措施。积极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稳妥推进农民承包地经营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加强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农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或入股收益。
  (二)鼓励村集体资源开发和资产经营助农增收。
  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有效利用村组集体资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依托,发展有偿服务业。围绕本地支柱产业,将现有集体资产进行承包、租赁或以入股等形式,参与民营企业发展,实行集体资产和资本运营的市场化管理,提高集体经济的运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增加农民集体经济收入。
  (三)扎实抓好“户办工程”助农增收。
  抓好八大扶贫工程的实施,突出抓好彝区“三房”改造行动计划和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的实施,撬动民间资金,充分调动民智、民力,增强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意识,增加财产性积累。加快“8.30”会理地震和其他灾害灾后重建。扎实抓好各项“户办工程”的实施,提高农村贫困家庭财产性收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启动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补植补造等专项建设。
  六、加强领导,狠抓增产增收措施落实
  面对今年经济发展的特殊形势,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意义尤为重大、任务尤为艰巨、工作尤为繁重。各县市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增收工作主动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目标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努力开创农民增收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把农民增收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构筑“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配合抓、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构筑齐抓共管、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涉农部门要主动与统计部门沟通对接,全面掌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真实情况,为制定各项促农增收措施夯实基础。
  (二)强化督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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