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百计改变我州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太低的现状。加大劳务开发力度,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引导鼓励农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一)扎实推进劳务产业加快发展促农增收。
认真落实《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凉府发〔2009〕14号),切实抓好劳务产业富民增收工程,突破农民工资性收入,确保全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42万人以上,力争实现劳务收入16亿元、农民人均新增劳务纯收入50元。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建立职业教育攻坚与农民工培训联系会议制度,搞好返乡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积极实施订单培训输出,提高培训质量,完成技能培训18375人次。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服务体系,拓宽务工输出渠道,加大税费、信贷等扶持力度,支持中小(乡镇、村)企业发展,鼓励创办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充分挖掘州内就业潜力,增加农民就业岗位。要加大凉山劳务宣传力度,做强劳务品牌,巩固东南沿海劳务输出市场,开辟华东、华北等劳务输出新区。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与当地企业签订用工协议,明确就地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任务,并督促落实。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专业化培训、规范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路子。州农办要研究制定加大培训力度、加强订单输出、开辟劳务输出新市场的办法。
(二)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促农增收。
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切实抓好农村服务业富民增收工程实施,确保农民人均新增服务业纯收入35元。加快发展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业,推进一批示范村、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以“花、果、民族风情、农时节气”等为主题的地方文化节庆活动,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支持农民参与发展农资、农机、农技、农产品包装运销等农业服务业。积极发展以家庭生产为主的特色传统手工艺和初级加工产品生产,创造条件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三)组织农民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农增收。
各地在水利设施建设、中低产田土改造、“金土地”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生态建设和灾后重建等项目建设中,凡适合农民参加的都要尽可能多使用当地农民工,增收农民工资性收入。要重点抓好甘洛斯觉大堰改扩建、会东新华水库渠系建设、会理大海子水库建设和粮食产区渠系配套建设,完成病险水库整治22座,新增有效灌面8万亩,解决17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0平方公里,推进安宁河西昌段、德昌段和孙水河防洪堤建设。完成中低产田土改造16.3万亩,新建营造林82.8万亩,新建机耕道62公里、通乡油路650公里、通村公路190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