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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永川双石至江津白沙段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一)主体工程区
  1.预防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工程用地红线,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大规模土石方工程开挖或填筑建议避开雨季,并在雨季来临之前做好必要的排水设施和防护工程;确保中央隔离带在路面铺设前完成,尽量减少临时堆放的表层土堆放时间;围堰拆除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桥梁基础产生的土石方与围堰拆除的土石方及时运往指定地点或渣场堆放,严禁随意堆放;工程竣工运行后,应定期检查水土保持设施。
  2.临时措施
  在沿跨越溪谷(沟)道路段的填方路基边缘砌筑干砌块石临时挡墙,长1150m;对开挖产生的裸露土质边坡采用防雨布覆盖;对中央隔离带剥离的种植土进行临时堆放,并采取防雨布覆盖、块石压护等措施进行防护;对高挖方边坡,在距离边坡开挖线3m外修建截水沟,长3695m;在永川长江大桥基础区两岸各设2个沉浆池,其余跨小河及水库桥梁两岸各设1个沉浆池,桥梁施工中的钻渣必须经沉浆池沉淀并晾晒后,再转运至弃渣场。
  3.植物措施
  桥梁基础施工扫尾期,在桥梁基础区征地红线内可绿化区域栽植灌木和种草绿化,面积0.55h㎡。
  (二)取土场区
  共设7个取土场,其中:永川区6个,江津区1个,占地面积4.85 h㎡。
  1.预防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主体工程划定的料场进行开采,严禁随处乱挖,工程设计的料场不能满足填方要求时,须按规定进行变更设计,严禁随意指定;取土前先剥离表层土并集中堆放在下游空地。取料过程中,开挖边坡每隔10m设一台阶,按稳定边坡要求放坡,并及时防护取料后形成的开挖边坡,做好周边截水和排水工作。
  2.临时措施
  表土堆放点边坡坡脚采用装土草袋临时挡护,堆土表面采用防雨布覆盖防护,防雨布边角压于草袋下或用块石压护;土堆周围根据地形设置临时排水沟,长630m,出口设沉沙池,并接入取土场周边排水系统。
  3.工程措施
  在开挖边坡每10m设2m宽平台,平台内侧修建一条M7.5浆砌块石截水沟,长821m,并接入取土场两侧排水沟;取料结束后,将临时堆存的表土用于料场覆土,并进行全面整地,面积4.59h㎡。
  4.植物措施
  取土场覆土整地后,对开挖后的场地和边坡撒播结缕草进行绿化防护。
  (三)弃渣场区
  共设14个,其中:永川区8个,江津区6个,占地面积20.14 h㎡。
  1.预防保护措施
  弃渣严格按照主体工程设计指定的渣场进行集中堆放,严禁随意倾倒;弃渣运输过程中,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超载,并做好弃渣的运输防护工作,防止弃渣沿途撒落;弃渣堆放时,粒径大的堆放在渣体前端;渣场遵守“先拦后弃”的原则,弃渣前在渣场下游先建护脚墙,并在渣场周边设排水沟;加强施工管理,不得随意扩大渣场范围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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