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党委),省测绘局党组、省地质调查局党委,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厅农垦国土资源局:
《云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实施办法》,已经厅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云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实施办法
为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工作,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国土资源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
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干部交流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重点加大国土资源系统上下级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国土资源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目的意义。实行领导干部交流,是培养锻炼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干部交流,加强干部多层次多方向培养锻炼,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改善领导班子结构,不断提高干部的创新意识,拓展工作空间,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健康成长。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干部交流必须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由厅党组统一安排,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二是优化结构原则。在丰富干部的阅历和经验,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发挥干部潜能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厅管领导干部特别是州市国土资源局班子结构,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坚持适才适用的原则。干部交流要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注意发挥干部个人特长,力求人与事的合理配置。四是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在保证工作连续性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周密安排,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干部交流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