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修订《凉山彝族自治州大桥水库工程管理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9〕157号)
西昌、德昌、冕宁、喜德四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将修订《
凉山彝族自治州大桥水库工程管理条例》工作列入凉山州人大常委会2009年的立法计划,为切实抓好调研、起草等工作,州政府决定成立修订《
凉山彝族自治州大桥水库工程管理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达久木甲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
苏 正 清 州政府副秘书长
何 绍 忠 州水利局局长
艾 裕 双 州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 员:
赵 玉 聪 州发改委常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