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省农业厅负责了解全省不同地区农民收入状况、农民家电消费需求以及农村家电消费环境状况,提出调整家电下乡产品品种及改进消费环境的建议;参与家电下乡联合督查工作。
(八)省环境保护厅会同质检等部门监督下乡家电产品的环保性能,监督家电下乡企业的环保行为;参与家电下乡联合督查工作。
(九)省供销合作社负责对供销社系统企业购销衔接、销售的监督管理;负责供销社系统家电下乡流通企业的信息统计;参与家电下乡联合督查工作。
(十)省地税局和省国税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解决经销家电下乡产品基层销售网点销售发票、税收征管等问题;参与家电下乡联合督查工作。
(十一)省工商局承担下乡产品市场行为监管职责,依法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家电下乡市场秩序;参与家电下乡联合督查工作。
(十二)省质监局负责下乡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承担下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生产企业巡查工作;督促企业保证产品质量,贯彻落实售后服务国家“三包”规定;建立中标企业质量档案和信用记录网;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下乡产品违法行为;参与家电下乡联合督查工作。
(十三)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指导基层农村信用社将经县(市、区)财政部门审定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民购买人在农信社开立的“一折通”账户,并对兑现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省财政厅,参与家电下乡联合督查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农村信用社对购买家电农户的信贷需求按条件和购买额度40%的比例给予支持;对经营家电下乡的流通环节企业积极给予流动资金方面的信贷支持。
(十四)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中国汽车协会摩托车分会等单位参与家电下乡联合督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家电下乡有关工作,全面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作用。
附:1.家电下乡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家电下乡厅际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附1:
家电下乡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陈秋生 财政厅厅长
召 集 人:
胡芩菩 财政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