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迎新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
(咸政办发〔200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咸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全市“双创”成果,营造干净整洁、优美和谐的节日城乡环境,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一月的迎新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市政道路、绿带、广场、绿地和居住小区清扫保洁不力,垃圾清运不及时,占道出店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交通拥堵,广告、横幅乱悬乱挂,沿街拆迁和建筑工地现场管理混乱,建筑材料乱堆放,建筑垃圾乱抛洒,集贸市场卫生环境差、秩序乱,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及乡村垃圾乱倒堆放等。
二、责任分工
1、市城建局牵头,高新区管委会、秦都区政府、渭城区政府配合,全面清理绿化带、绿篱、绿地内的垃圾,增加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清扫次数,对城区主、次干道和繁华地段,开展全天候、无假日保洁;全面排查、修补市区道路坑槽,检修路灯、公厕、排水等公共设施;做好城市广场、立交桥、四大门美化工作,营造喜庆的节日氛围。
2、市建设规划局牵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工商局、高新区管委会、秦都区政府、渭城区政府配合,对市区所有沿街建筑立面、楼体、广告牌匾进行检查,对楼体破旧、影响城市面貌的要责成相关单位组织清洗和粉刷,对非法设置、过期或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牌匾坚决拆除。
3、市建设规划局、市旧城办分头负责,对市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逐一进行检查,加强现场管理,防止建筑扬尘和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裸露。
4、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开展市容秩序大整顿,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理占道经营,制止出店经营,治理乱贴乱画乱挂,严厉打击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乱抛洒等影响市容的行为。
5、市房产局负责,对物管小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清理小区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重点加大对沿街小区阳台、楼顶垃圾的清理,营造干净整洁的小区环境。
6、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全面整治境内国道、省道、县乡道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平整路面,疏导积水,铲除路边杂草,清理两侧杂物,搞好绿化美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