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水利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水利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水规计〔2009〕34号)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局直属有关单位,市水投集团: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加快推进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明确的三个“百分之百 ”考核目标按期实现,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中央水利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水明发〔2009〕20号)、《关于开展对扩大内需水利建设中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水监〔2009〕299号)要求,结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近日印发的《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渝发改投〔2009〕601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落实我市农林水项目近期检查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发改农〔2009〕64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重要性

  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宏观调控方向和重点,及时果断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区县、各单位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把顺利实施新增中央水利投资项目,确保国家明确的三个“百分之百 ”考核目标按期实现作为当前一个时期重要的水利工作来抓,坚定信心,迅速行动,通力协作,争分夺秒,真抓实干,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切实加强管理,高度重视当前存在的问题

  自去年第四季度以来,国家共下达了三批新增中央水利投资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中央及地方各级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对新增中央水利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出了存在的不少问题,请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一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设计成果粗糙,不能很好的指导施工。二是部分项目未按批复内容实施,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三是项目开工率偏低。第二批中,黔江、彭水等区县堤防工程未开工,丰都、沙坪坝等区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未开工, 3个大型泵站工程均未开工,黔江、涪陵、合川、永川等区县世行水保项目未开工,第三批均未开工建设。四是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第一批中,渝北东大灌区城口、巫溪、奉节片区,三峡库区中部灌区武隆片区尚未完工,江北、沙坪坝等区县农村饮水安全完成率低于90%,长寿、丰都、合川、大足、荣昌、忠县、酉阳等区县水保完成率低于90%;第二批完成投资1.74亿元,完成率仅17.7%;第三批仅梁平竹丰水库完成投资10万元。五是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差,目前,第一批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60.57%,第二批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仅24.1%,第三批地方配套到位率10.53%。六是资金使用率差,第一批资金使用率87%,第二批资金使用率仅10%,第三批仅使用10万元。七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四制”、“三公示”等制度。八是部分项目质量监督缺位,工程质量存在隐患。九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健全等,特别是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形同虚设。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