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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10、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等优惠政策。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管,制止以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学校改制等名义变相乱收费行为。稳定各级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清理整顿民办学校、幼儿园收费秩序。继续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价格管理工作。
  11、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各项医药价格政策,加强对社区、农村等基层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的监管,重点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合作医疗价格的管理,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继续完善医药价格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规范医药行业价格秩序,逐步推进医药卫生制度改革。
  12、加强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收费监管。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密切关注房地产价格走势,及时提出政策建议。认真落实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在收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继续推进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和价格备案制度。取缔商品房价外收费,规范住房交易价格行为。积极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备案制度。
  五、大力整顿价格秩序
  13、组织开展价费专项检查。开展强农惠农价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重点对化肥等农资价格、农业用水、用电、农村建房和绿色通道等惠农价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减轻群众不合理负担;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收费检查,规范行业价格秩序;开展成品油、天然气、电力等资源性产品和环保收费价格检查,推进节能减排;组织医药、教育、住房、物业、交通运输等民生价费检查,促进社会和谐。
  14、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和成品油、液化气、建材等市场巡查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纠风、行业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继续做好地震灾后重建期间建材物资的价格监督检查和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工作,及时处置倾向性、苗头性价格问题。严厉打击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积极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15、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比活动,调动企业参与价格诚信活动的自觉性,促进行业自律。加大价格政策法规宣传,继续完善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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