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提高处置效率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2008-2010年咸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将应急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要开辟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实行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突出“市综合应急平台”和“移动应急通信指挥系统”两个重点建设项目,并积极开展项目论证及前期基础工作。
二是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摸清公安、消防、卫生、地震救援救护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底数,积极整合各类救援力量,加大资金、技术投入,在人员编制、工伤保险、生活补助等方面对应急救援队伍给予支持和帮助,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整合现有力量,依靠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发挥卫生、城建、国土、农业、林业、行政执法等部门工作人员的作用,吸收有关专家和有救援经验的人员,建立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训练,不断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
三是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市工业、商务、民政、卫生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工作,摸清包括人、财、物在内的各类应急资源,强化重要应急物资的生产供应、调拨配送能力,确保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建立高效调运机制。
四是继续推进应急管理“四进”活动。各县市区要以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为抓手,狠抓应急管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加强对基层的检查指导,将应急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明确组织体系、预案编制、应急队伍、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先期处置、宣传教育等主要职能,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做好防范工作
一是加强危险隐患排查监管。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国土、煤炭、水利、林业、交通、地震、消防、卫生、质检、药监、旅游等部门参与,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要全面掌握各级各类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加强对普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数据库,为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依据。加强对重大危险隐患的实时监控,做好应对准备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适宜公布的风险隐患,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隐患监管和排查。针对山洪、滑坡、泥石流、暴风雪等灾害和危化品仓库等重大隐患,采取有力防控措施,形成实时监测、有效整改的动态监管机制。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将危险源进行汇总造册。由市地震局牵头,积极督促各县市区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场所规划、疏散示意图等。
二是健全完善预测分析、总结评估机制。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加强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灾害、灾情的预测、发布工作。凡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启动应急预案要及时报市应急办备案,并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告知灾害预警信息。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分析、评估工作,市安监、公安、民政、卫生等四家《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报告》牵头编制单位要对全年发生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并将《评估报告》于翌年一月底前报市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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