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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烟叶生产收购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烟叶生产收购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咸政办发〔2009〕32号)


  2008年,经过各级政府和烟草部门以及广大基层干部和烟农的共同努力,我市烟叶生产战胜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全市共种植烤烟4.5万亩,收购烟叶11.48万担,烟农收入7409万元,地方财税收入1542万元,圆满完成了省上下达我市烤烟生产收购计划,不但为各级财税增收做出了贡献,而且为北部地区群众增加收入、脱贫致富奔小康继续发挥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涌现出了一批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烟叶生产收购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在2008年度烟叶生产收购工作中成绩优异的旬邑县人民政府等35个先进单位和侯惠洲等21名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表彰奖励。
  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在2009年的烟叶生产中做出更大的成绩。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和烟草部门、烟叶种植区的广大基层干部和烟农,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锐意创新,扎扎实实搞好今年的烟叶生产收购工作,巩固烟叶在北部等县农业产业格局中的重要地位,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咸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08年度烟叶生产收购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8年度烟叶生产收购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35个)
  1、目标责任先进县(5个)
  二等奖:旬邑县人民政府 彬县人民政府
  长武县人民政府
  三等奖:乾县人民政府 永寿县人民政府
  2、先进乡(镇)(10个)
  旬邑县底庙镇人民政府 旬邑县湫坡头镇人民政府
  旬邑县马栏镇人民政府 彬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彬县西坡乡人民政府    长武县枣元乡人民政府
  长武县洪家镇人民政府 永寿县永平乡人民政府
  永寿县甘井镇人民政府 乾县关头乡人民政府
  3、先进县级局及市级先进集体(8个)
  (1)先进县级局(5个)
  二等奖:旬邑县烟草专卖局 彬县烟草专卖局
  长武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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