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阿坝州第一批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阿府函〔2009〕13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川办函〔2009〕88号)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川府法函〔2009〕102号)要求,州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州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州人民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9件、失效36件(目录附表于后);废止州直部门规范性文件24件、失效56件(目录附表于后)。现予公布,凡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再执行。
附件:1.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一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9件)
2.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一批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6件)
3.阿坝州州直部门第一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4件)
4.阿坝州州直部门第一批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56件)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一批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