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对公务员奖励工作的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在公务员奖励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奖励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集体的奖励,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公务员奖励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1.重庆市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2.重庆市公务员集体奖励审批表
3.公务员奖金标准
附件1:
重庆市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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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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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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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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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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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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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 生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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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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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 加 工作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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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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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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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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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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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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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授
奖 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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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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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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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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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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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机 关
(部 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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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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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机 关
(部 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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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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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机 关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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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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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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