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安重庆”建设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的通知
(渝安办〔2009〕4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平安重庆”建设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平安重庆”建设交通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重庆的决定》(渝委发〔2009〕8号),按照“平安重庆”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决定成立“平安重庆”建设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自职责,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组成单位
“平安重庆”建设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平安重庆”建设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市安监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委、市公安交管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港航局、民航重庆监管局、市交通执法总队、成都铁路局重庆办事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等各责任单位组成。
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牵头,以联络员方式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作为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平安重庆”建设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落实“平安重庆”建设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收集上报“平安重庆”建设交通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实施对“平安重庆”建设交通安全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组织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承办“平安重庆”建设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
三、议事制度
(一)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平安重庆”建设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决策部署,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制定“平安重庆”建设交通安全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
3.收集分析“平安重庆”建设交通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为“平安重庆”建设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