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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通知的通知
(苏卫办医〔2009〕41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各有关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在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卫生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持续改善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82号,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009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和整体推进的一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万里行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力度,狠抓措施落实,严格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保障病人安全。我厅成立“江苏省卫生厅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2),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制定全省“万里行活动”实施意见,组织领导全省医疗机构开展此活动。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地区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各阶段顺利实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相关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有力、有序地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

  二、把握序时进度,细化方案措施

  我省“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6月-7月)

  转发卫生部《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我省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行部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完成“万里行”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8月-2010年4月)

  各地、各单位根据卫生部《方案》精神和我省的具体要求,全面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以查促建、纠建结合,以多种形式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各地级市卫生局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活动情况的指导检查,我厅将组织全省督查和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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