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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9〕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咸阳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咸阳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
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卫工作,根据2月27日全国、全省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3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含军事通信,下同)、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围绕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等重大整治活动安保工作,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部门协作,上下联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三电”设施安全运行,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任务目标
  (一)全力侦破一批重大案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清理取缔一批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2009年,秦都、渭城、泾阳、三原等4个重点整治县区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比2008年同比下降50%以上,其它县区同比下降80%以上,力争全部侦破省级挂牌督办案件,坚决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的高发势头;对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要加强监管,逐一清理整顿,逐一登记备案,全力取缔无照等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专项斗争期间,各县市区要开展不少于3次的专项整治集中行动。
  (二)大力加强“三电”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积极开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执法大检查,加强内部安保力量,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强对行业外施工队的管理,严防外包施工队伺机作案;严肃查处打击“三电”企业员工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盗窃“三电”设施问题,堵塞内部治安防范漏洞。
  (三)建立专群结合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长效机制。以平安建设为载体,将“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细化考核机制,深入推动企地共建、警企共建、军地共建和群防群治工作;充分发挥农村治保会、居(家)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未成年人的帮教监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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