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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抗震救灾物资供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抗震救灾物资供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咸政办发〔2009〕51号)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工业系统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5.12汶川发生地震后,紧急调运抗震救灾物资,保证了我市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为重灾区紧急调运建筑用砖1亿块和建筑用水泥材料,以实际行动弘扬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协作精神,为抗震救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总结经验,弘扬先进,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和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对渭城区人民政府等10个2008年度救灾物资供应工作先进集体和张学军等10名2008年度救灾物资供应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辉煌。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以及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拼搏进取,争创佳绩,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08年度救灾物资供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2008年度抗震救灾物资供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2008年度抗震救灾物资供应工作先进集体(10个,各奖励1万元)
  渭城区人民政府
  秦都区人民政府
  兴平市人民政府
  秦都区武装部
  渭城区武装部
  咸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咸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咸阳市交通局
  咸阳火车站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2008年度抗震救灾物资供应工作先进个人(10人、各奖励1000元)
  张学军 咸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赵新梅 火车西站货运室主任
  孟郑青 咸阳火车站货运室主任
  郝兴力 渭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 淳 渭城区民政局局长
  董世忠 秦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高峰 秦都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杨美乐 兴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韩 勇 咸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副主任
  郑海洋 咸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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