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9〕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咸阳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09年3月24日市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二日
咸阳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2009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顺利完成,按照《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咸阳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省环保厅制定的《“十一五”期间各市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削减计划》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现提出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削减存量、消化增量、控制总量、监督排量、腾出容量”的原则,重点抓好“一个工程和两个集中”,即抓好渭河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工程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城市热源集中供给工作,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深入挖掘减排项目,全力以赴,争先夺冠,在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的前提下,力争提前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较大的容量空间。
二、减排任务
(一)2005年、2006年、2007年及2008年总量基数
1、二氧化硫(SO2)
2005年排放总量13.09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12.87万吨,生活排放量0.22万吨。
2006年排放总量13.15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12.84万吨,生活排放量0.31万吨。
2007年排放总量12.81万吨,较2005年下降2.1%。
2008年排放总量12.3919万吨,较2005年下降5.41%。
2、化学需氧量(COD)
2005年排放总量4.33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2.79万吨,生活1.54万吨。
2006年排放总量4.72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2.87万吨,生活1.85万吨。
2007年排放总量为4.31万吨,较2005年下降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