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区2009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9〕77号)
秦都、渭城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咸阳市城区2009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八日
咸阳市城区2009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2009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我市2009年“双创”工作总体部署,现制定2009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一主导、三带动、六突破”的总体思路,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城市为目标,统筹城乡发展, 持之以恒地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卫生、环保、文明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职责分工
城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咸阳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一)秦都区、渭城区,高新区管委会
负责本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落实门前“三包”,清理占道经营,清刷“野广告”等。
1、进一步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切实抓好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逐步实现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市场化运作;科学制定清扫时间,规范作业,做到两扫全保、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无卫生死角;维护责任区内绿化带环境卫生;垃圾定时定点收集,密闭清运,日产日清,无裸露抛洒、无乱倒现象,垃圾处置场设置规范,管理符合要求。
2、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三包”管理员上岗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