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省劳动保障厅、卫生厅《关于促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二级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的指导意见》,市劳动保障局、卫生局要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社区卫生服务的衔接,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社区慢性病干预、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降低基本医疗保险门槛费,提高报销比例,积极探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引导居民在社区就诊。
切实做好大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机制。市、区(市)疾控中心、预防保健机构要逐步将职能下放到社区,同时,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站的经常性技术指导,通过培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人员技术水平。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制度,选派在职或离退休人员到社区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格局。
八、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认真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家确定的基本药物目录,结合我市疾病谱、居民用药情况等确定社区基本药物使用目录,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逐步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降低药品的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九、加强社区卫生人员培训
一是充分利用市卫校教学资源,加快社区卫生人员转岗培训工作。到2010年完成社区转岗培训工作。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和临床、社区实习基地建设,落实培训资金。三是通过网络远程教育和集中培训,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防保健、医技、管理等人员开展社区卫生基础知识培训,使其掌握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内容,自觉履行社区卫生服务职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十、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合理界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职能分工,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应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市、区(市)残联、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将适合社区开展的康复、计划生育项目落实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更新服务理念,转变服务模式,实行主动服务、上门服务。要探索建立以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为团队的家庭责任医师制度,推行签约服务,让医生走进家庭,让家庭拥有医生。积极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对居民生命全过程和疾病全过程健康管理。加强慢性病筛查与干预。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做好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规范社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色和优势,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加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网络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