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
(合发〔2009〕19号 2009年6月2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合肥,加快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皖发〔2008〕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这个根本政治制度,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在实践中与时俱进地坚持和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当前,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着力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与加快发展的突出问题,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实现党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扩大人民民主,发展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事务。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合肥建设,实现各项工作的法制化,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作出新贡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依法履行人大职责,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来。要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这一根本任务,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科学务实的工作作风,保证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