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加大产品促销力度。支持企业采取应对当前困难形势的灵活销售措施,适度提高销售费用在成本费用中的比例,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大力提高产销率。特殊情况下,各级政府提供财政支持,组织人员帮助企业销售产品。2009年对各级政府组织企业参加洽谈会博览会的展位费同级财政进行适当补助。
14.综合利用国家、省各项外经贸政策,通过财政贴息和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扩大销售。对我市进口紧缺资源性商品、先进技术、关键设备等给予贴息支持。
四、强化政策引导,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15.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加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对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应抓紧抵顶其多预缴的税款。经省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6.解决企业共性技术问题,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产业集中度较高和具有一定产业优势的地方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实验室和测试中心向中小企业开放。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紧密合作,加速重点技术、专利技术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研发经费、住房补贴、家属随迁等方面给予倾斜。
五、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引导产业集群发展
17.强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研究制定推进我市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指导性意见,落实土地、环保等建设条件,利用我市资源优势,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尽快建设一批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项目,努力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促进企业集聚、园区增容和增效。
18.加快产业集聚区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力启动濮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培育经济跨越发展新的增长极。加快研究确定扶持濮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各项规划的实施。高起点启动“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为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创造条件。确保市城区至濮阳工业园区的快速通道2009年建成通车。督促各县(区)加快完成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尽快启动和完善集聚区供电、供排水、供气、道路、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
19.建立产业集聚区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由基建切块资金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八大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