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
(濮政〔2009〕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切实解决工业经济面临的突出问题,努力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豫政〔2009〕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豫政〔2009〕1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办〔2009〕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强化融资服务,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1.努力扩大信贷投放。各金融机构要抓住国家实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机遇,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更多信贷授权,力争2009年全市工业贷款比上年增长30%。由人行濮阳市中心支行、濮阳市银监分局将贷款增长目标分解到各商业银行。
2.建立金融机构到期大额贷款的提前告知和银企互信互助机制。金融机构单笔大额信贷资金原则上不得提前收回,到期需要收回的,要提前向市政府、人行濮阳市中心支行、濮阳市银监分局报告。
3.将市企业服务年活动中确定的重点服务企业作为市信贷资金重点支持企业,确保这些企业资金链条的完整性和经营的连续性,各债权银行原则上不能因企业暂时困难降低企业信用等级、抽回银行贷款。
4.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功能。各金融机构支行级以上单位应按照属地原则,2009年至少选择两户中小企业进行帮扶,由人行濮阳市中心支行分解到各金融机构,引导其提高管理水平,增强诚信意识。对于纳入帮扶范围的中小企业,各金融机构要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办理时间,开辟“贷款绿色通道”,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5.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方式融资。各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适时推出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票据贴现、买方信贷、出口创汇贷款、联合协作贷款等,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增加企业流动资金。各级政府要超前谋划,积极培育上市资源,扩大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