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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治疗哮喘病新药龙香平喘胶囊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通过验收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治疗哮喘病新药龙香平喘胶囊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通过验收的通知
(陕发改高技〔2009〕826号)


陕西星华制药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我委于2009年6月5日组织以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魏少阳研究员为组长的验收组,在西安对你公司承担的治疗哮喘病新药龙香平喘胶囊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审查了有关资料,实地查看了生产现场,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质询。验收组认为该项目资料基本齐全,资金使用合理,完成了国家发改委发改高技〔2004〕2078号文件批复的建设内容,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产品质量稳定、疗效明显,项目的建成对推动中药现代化有良好的示范作用,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希望你公司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为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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