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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攻坚经费使用原则:按分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原则,市财政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职业教育强县创建活动、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奖励等。各县(区)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本地区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师培训。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和职业院校筹措的职业教育资金主要用于所办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师培训。

  二、职责分工

  (一)各级政府责任

  1.市政府责任:组织领导全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建立职业教育攻坚经费投入机制,明确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攻坚工作责任。整合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督导、检查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攻坚工作。

  2.县(区)政府责任:负责本地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制定和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职业教育攻坚经费,完成职业教育攻坚任务。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确保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整合职业教育资源,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办好1所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的职教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指导乡(镇)办好成人文化学校,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实用技术和扶贫开发等各类职业培训工作。重点建设以中等职业学校为骨干、辐射到乡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责任

  1.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制定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实施省级职业院校创建活动,抓好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和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建设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开展教学评估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督促、指导各县(区)按照市政府要求筹集用于职业教育攻坚的社会资金、学费收入。指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办:将职业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全市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2005-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计划,核定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指导各县(区)发展改革和价格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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