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部门联动,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12、推进三个市场的贯通和联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推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贯通联动。人事、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及高校要加强协作,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继续深入实施信息采集工程,建立丰富完善的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库。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建设力度,实现信息发布公开及时,确保信息诚信真实。利用网络定期组织开展网上招聘活动,尽快使网络招聘成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重要渠道。实施高校毕业生招聘扶持计划,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积极组织用人单位举办校园招聘活动以及在本市举办公益性招聘活动,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招聘活动安全保障,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
13、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高校应强化对在校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重点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提高求职技巧,调整就业预期。积极组建“就业指导专家团”,开展“就业指导服务进校园”活动,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将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劳动保障政策等送入高校。每年举办20场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和现场咨询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用人自主权,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一律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档案接转和落户手续。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开展人事代理服务,免收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等费用。对年度接收高校毕业生3人以上的各类企业,公安部门应允许其在所在地设立集体户口。
五、采取切实措施,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14、扩大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见习规模。继续落实对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见习制度,充分发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示范作用,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拓展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在将部分生产经营稳定且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纳入见习计划的同时,将见习计划拓展到事业单位;探索将见习基地延伸到可以提供社区公共管理服务见习岗位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并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全市要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建设,有计划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3-6个月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同时鼓励各县(市、区)或单位再给予见习毕业生一定的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