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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调整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调整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濮政〔2009〕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对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先后涌现出一大批建设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品
  牌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进一步扶持壮大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根据《濮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优胜劣汰、优中选优的原则,对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
  业进行了第四次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濮阳市龙丰纸业有限公司等114家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濮阳市关于培育和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意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落实财政、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的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考察,对不能很好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的要予以淘汰。为鼓励市内外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来我市建立农业产业化基地,凡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在我市设立的控股比例在50%以上的子公司,均可享受市重点龙头企业待遇。

  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要坚持为农服务方向,通过合同契约、资产参与、投资入股等多种形式,搞好产销衔接和生产技术服务,与农民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高带动农户的能力;要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发展绿色经济、集约经济、生物质经济、循环经济,使龙头企业发展与农田基本建设、耕地保护、生态环境治理、食品安全结合起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要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改进加工工艺,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断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产品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在适宜的领域采取适合的方式参与新农村建设,实现兴村富民、村企共赢,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濮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四次调整后的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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