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工业集中区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二、评价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基本分考核

类别

项 目

评价内容

基准分

计分方法

产 出

经济效益

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利税总额、利润增幅达全市平均

30分

每项各10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0.5分

投 入

基础设施投入

当年基础设施投入同比增长20%以上

10分

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0.5分

项目投入

当年工业投入增幅达全市平均

10分

每增减个1百分点加减0.5分

“双资”利用

当年注册外资500万美元,民资注册5亿元人民币以上

20分

每项10分,分别每增减一成加减1分

标准厂房建设

建成面积5000平方米

10分

每增减一成加减2分

产 业

集 聚

产业集聚度

特色产业营业收入占集中区营业收入比重达40%

10分

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0.5分

新增企业

当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5个

10分

每增减一个加减0.5分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