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工业集中区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2、加大集中区开发建设力度。要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做好“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集中供气、供热、给排水及污水集中治理排放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每个集中区2年内必须建好污水处理装置。要积极推进创业园(创业基地)建设,创业园(创业基地)建设应遵循规模适度、集约高效、产业集聚、功能配套、管理科学的原则,创业园占地面积应在50亩以上。要加大力度推进创业园(创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构筑中小企业投资创业和承接外来投资项目的有效载体,创业园标准厂房面积应在5万平方米以上,标准厂房层级在二层以上。要加快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方便快捷、优质价廉的商务服务、仓储物流、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设施。
  3、着力提升项目质量。要扩大有效投入,集中区项目投入年增幅不低于30%,充分发挥集中区的集聚功能,增强持续发展能力。要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通过技术改造提高装备工艺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扩大产业规模。要强化招商引资,吸引外资和域外民资到区内投资办厂,“双资”利用增幅每年不低于30%。要确立“共赢”理念,优化招商方式,围绕优势特色产业的关键环节和产业链的缺失环节,开展产业链招商。要提高项目质量,减少“低产”项目,杜绝“烂尾”和“圈地”项目,杜绝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项目。集中区每年实施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个。要强化项目的“前”、“中”、“后”服务,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当年开工建设的项目要力求当年投产见效。
  4、积极提升产业集聚度。要推动企业集中发展,结合中心村建设,将现有分散在各村各组的工业企业有序地向集中区搬迁集中,做大集中区;引进的外资和域外民资项目向集中区集中布局,原则上乡镇不在集中区以外布局新的项目。要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现有地方特色产业,在企业集中的基础上通过自身裂变,放大特色产业规模;通过产业招商,产业链前延后伸,不断增粗接长产业链;通过产业合理布局形成上下游产业配套密切、分工明确、链条衔接的特色产业集群。到2012年,江都大桥和邗江李典船舶产业集群、高邮天山光伏产业集群、郭集灯具产业集群、菱塘电线电缆产业集群规模达100亿元;宝应曹甸教玩具产业集群、宝应柳堡电工电器产业集群、江都丁伙水泥机械装备产业集群、邗江头桥医疗器械和电子接插件产业集群规模达50亿元。
  5、加快发展科技创新型集中区。加快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建设一批创新创业的孵化器、加速器,用3-5年的时间建成一批科技创新型园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包括研究开发、技术推广、检验测试、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在内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3-5年内每个集中区都要至少建成一个公共服务平台,五分之一的集中区建成省级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要突出企业为主体,积极引导和扶持集中区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加速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争通过3-5年努力,集中区内30%的企业达到成长型科技型企业标准,20%以上企业建成紧密型产学研联合体,30%的企业都要有专利申请,技术开发的费用不低于当年销售额的2%,建成200家以上市以上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5个百分点,每个集中区都有10名以上硕士以上的高级人才或创新创业领军型人才。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