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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工业集中区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工业集中区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扬府办发〔2009〕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乡镇工业集中区是农民创业就业的主阵地,是吸引社会资本、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资源的集聚地,是推进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实现城乡统筹的动力源。我市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加快转型升级,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贡献,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促进乡镇工业集中区加快转型升级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是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抓手;是扬州“抓住新机遇,实现新跨越”的迫切需要。各地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导,以富民强镇为目标,推动乡镇工业集中区规模化、集群化、高新化、品牌化、绿色化发展,不断提高乡镇工业集中区的开放开发水平和运行质量。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0年,全市乡镇工业集中区经济总量达2700 亿元,民资和外资利用年增幅分别达30%,10%的集中区建设成为科技创新园区,打造4个过百亿元、6个过50亿元的工业集中区。到2012年,集中区经济总量达4200亿元,“双资”利用年增幅分别达25%,20%的集中区建设成为科技创新园区,打造10个过百亿元、10个过50亿元的工业集中区。
  三、工作重点
  1、进一步完善集中区规划。突出完善集中区功能性规划,要围绕建设区位优势明显、功能配套齐全、生态环境优美、集中集约开发的目标,编制好集中区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原则上每100k㎡或10万人口规划一个乡镇工业集中区,对现有集中区要进行整治整合,控制镇镇办集中区、杜绝村村办集中区的现象。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财税分成、统计管理和利益补偿等办法,推动乡镇联合开发集中区,全市乡镇工业集中区控制在40个以内。突出完善集中区产业提升规划,要结合扬州市《市域环路产业带发展规划》和《扬州市工业万亿战略规划》,围绕“一镇一业”、“一区一品”,做好集中区产业定位、产业选择和产业提升规划,加大对现有集中区产业整合力度,在2010年前完成集中区产业规划的编制,努力彰显地方产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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