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9]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残工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5月17日是第十九次法定“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是: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根据国务院残工委、省残工委《关于开展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围绕主题,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推动“十一五”期间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以优异成绩喜迎建国60周年。
  二、活动内容
  1、召开专题会议。各地要在“5?17全国助残日”前召开一次专题政府常务会议或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会议,围绕此次全国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专题研究帮扶残疾孩子和发展特殊教育的政策措施,并部署全国助残日期间的各项活动。
  2、组织专项调查。各地要围绕在校残疾学生的学习、生活和特殊教育学校办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救助需求,特殊教育津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将实际情况及时向政府主管领导和教育部门汇报,为制定我市扶助残疾孩子就学的政策措施做好基础工作。
  3、举办文艺演出活动。市残联、市教育局、市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协会、市广播电视总台和市特殊教育学校,将联合举办一场文艺演出活动。各地要通过举办特殊教育成果展,残疾学生才艺表演,残疾学生、特教老师、残疾学生家长参加的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展示特教事业取得的成就,展示残疾人的艺术才华,唤起全社会对残疾学生和特殊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4、举行表彰先进活动。市残联、市教育局将联合举办扬州市“十佳优秀残疾少年儿童”、“十佳特殊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弘扬残疾学生自强不息、勇于拼搏的顽强精神,弘扬特教工作者队伍富有爱心、乐于奉献的精神,宣染、营造全社会兴起扶残助残的氛围,提升全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程度。各地要积极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