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高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质量的通知

  (四)完善中心村功能。提高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并引导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实现耕地增加、用地节约、布局优化、要素集聚的目标,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完善中心村功能,逐步改造为农村新型社区。对中心村、经济强村和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庄,按照农村新型社区的标准,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鼓励经济强村兼并周边弱村,通过宅基地置换引导村庄整合。

  (五)村庄整合规划。按照发展产业集聚区、改造城郊村、建设中心村、整合弱小村、治理空心村、培育特色村、搬迁不宜居住村的要求,通过科学适度的村庄整合,相对集中规划建设农民住宅,逐步推动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对农村的空间布局、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诸多要素优化整合与调整利用,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整合、合理配置农村建设用地,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在城镇建设用地短缺的情况下腾出大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六)保护生态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合理规划县域资源开发与利用途径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式,寓自然系统环境保护于县域开发与经济发展之中,使之达到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不断提高县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与自然过程的协同进化。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具有一定文化、历史价值,需进行保护的村庄,一般不宜迁并,应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做好保护与利用工作。

  四、加强编制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是2009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市长、县(市)长是编制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分工抓落实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积极推进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倒排工期,跟踪问效,保质保量地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任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