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高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质量的通知
(豫建村镇〔2009〕15号)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商丘市小城镇发展办公室,巩义、中牟、邓州、永城、固始、项城等县(市)建委(局)、规划局:
为加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贯彻落实力度,实施科学发展观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形成科学合理的县(市)域村镇体系布局,协调有序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完善齐全的基础和服务设施,生态和谐的居住环境,我省全面启动了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工作。今年要完成全省47个扩权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是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根据省政府要求,对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工作,提高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质量,通知如下:
一、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程序
(一)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组织编制应当向省建设厅村镇规划主管部门提交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
(二)编制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先编制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应当提请省村镇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三)依据对规划纲要的审查意见,组织编制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成果。
(四)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经省村镇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五)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六)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成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批准的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二、规划大纲主要内容
(一)总论。任务的由来、编制依据、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规划范围与规划时限、技术路线、规划重点。
(二)基本概况。自然地理状况、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现状、现状调查与评价。
(三)调查范围。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评价指标和方法。
(四)预测与目标确定。社会经济与环境发展趋势预测方法、城镇化水平预测方法。
(五)村镇体系结构。城镇、村庄布局的原则、方法、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