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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大青山)农副产品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大青山)农副产品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9】89号)


榆中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兰州(大青山)农副产品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协调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兰州(大青山)农副产品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协调会议纪要

  2009年4月3日上午,市长助理王璇、市政府副秘书长余海云受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志武委托,召集市商务局、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建管委和榆中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专题研究了兰州(大青山)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建设工作。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兰州(大青山)农副产品物流中心项目自启动以来,在市、县两级的密切配合下,总体进展基本顺利。鉴于目前由市级有关部门牵头开展的各项前期工作已基本接近尾声,从即日起,由榆中县全面负责项目建设工作。榆中县委、县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抽调精干力量,全力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年底完成张苏滩蔬菜瓜果批发市场搬迁的目标任务。
  二、目前影响项目进展的最主要因素,是230亩农民土地的征地补偿问题。榆中县要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力争4月15日前把土地问题处理好。4月16日起,按有关规定程序,抓紧进行土地招拍挂等各项工作。
  三、项目规划的修订完善工作,继续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县有关部门配合,力争4月中旬前,提交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批复。
  四、项目外围路网和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按照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精神,由市建管委负责,尽快进行设计、论证和开工建设准备工作。
  五、项目可研报告的评审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与省发改委衔接,争取先对内容进行评审,待相关手续完备后,再补办备案手续。
  六、在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同时,要及早着手开工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项目建设运营模式、业主等问题,由榆中县商市商务局提出具体意见;一期工程涉及的有关路、桥、房等,要尽快拿出设计方案,力争与整体规划同步提交有关会议一并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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