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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12)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本次考试的管理权限,经授权,及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将事件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点。

6 后期处理

  6.1 善后工作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2 调查评估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组织现场调查取证,掌握情况,事后会同有关单位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做出书面报告,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同时,对考生和人事考试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教育,认真检查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改进和完善措施。

7 应急保障



  市应急领导小组针对突发事件,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与措施,确保应急工作的需要和考试的顺利进行。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拟订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做好应急保障的准备工作。

  7.1 通信保障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制订专门的通信保障方案与措施,内容包括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方式,考区和考点负责人、考点责任人的联系电话表等。

  考试期间,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值班电话畅通无阻。

  7.2 人员保障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相应的人员保障,加强业务培训,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做到分工清晰、责任明确、相互配合。

  7.3 技术保障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为应急处理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相关技术问题高效、顺利地解决。

  7.4 经费保障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根据组建应急队伍、考前对考务人员进行培训、配置必要的技术设备、应急体系运行、表彰奖励等需要,编制年度预算,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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